为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奖励对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根据皓德威行字(2015)第 53 号《评优规定》文件精神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评议决定,评选出 2016 年度各类先进人员,现将评选及奖励结果公布如下:
一、供稿奖:郭洪梅、车先和
郭洪梅、车先和同志能积极响应公司《关于征集稿件及平台信息更新的通知》,踊跃投稿,为公司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提供了较多的新闻素材。
以上同志分别奖励 300 元。
二、配合奖:刘安伟、车先和、李书鹏、鹿传伟、聂士波、宋国财
刘安伟及车先和同志积极配合公司三合一体系监督外审工作,分别提供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和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 140 万吨/年 MCC 装置备用风机厂房及附属设备工程作为受检工程,在审核期间能服从公司安排,积极准备、配合,确保了公司三合一体系监督外审顺利通过审查。
李书鹏、鹿传伟同志,在公司人员取证期间,听从公司安排,按照公司要求积极配合并能及时足额的提供报名人员信息,按时参加考试,顺利取得资格证书,且不计任何成本费用。
聂士波同志在公司锅炉换证评审期间,根据公司审核计划安排,积极派员全程参与换证评审工作,且不计任何成本费用。
宋国财同志在德利小贷装修期间,放弃周末及节假日休息时间,全程跟踪装修事宜,保证了本次装修的整体质量,较好的完成了公司交办的本职工作之外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以上同志分别奖励 1000 元。
三、年度全勤奖: 白志文
白志文同志以工作为重,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全年无请假。
奖励 1000 元。
四、承揽合同奖:车先和
车先和同志在公司平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提供的政策优势(上交风险金 100 万元,配合费按 1.5%交纳。),积极拓展开发市场,2016 年全年承揽合同额在集团内部排名第一。
奖励 3000 元。
五、承包指标奖:李飞
李飞项目部自 2015 年成立以来,积极开拓市场,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客户源,在施工过程中,能按照合同及时回收工程款并上交配合费。2016 年全年,上交公司配合费在集团内部排名第一。
奖励 5000 元。
六、突出贡献奖:刘安伟
刘安伟同志在做好工程施工工作的同时,能以集团公司大局、利益为重,积极主动的配合集团公司处理之前其他项目的遗留问题,最大限度的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减少了公司的损失。
奖励 10000 元。
希望获得奖励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为公司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更希望广大员工能以先进为榜样,在公司新的政策利好下,积极开拓进取,拓宽市场,力争使公司 2017 年度的各项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并最终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